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,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,主要研究领域:证券法,金融法,公司法。
《证券法》此次修订在证券定义、注册制改革、投资者保护和违法惩戒方面都有所突破,但在证券发行方面又有“退步”,算是一次相对“中庸”的修订。修法效果如何,关键还要看有关机构的执行
对于这种热点案例的裁判文书,不予公布,反而藏着掖着,让人怀疑其中有“暗箱操作”,其实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极大损害
直到6月21日万科才宣布启动董事会换届程序,实际上是精心设计的结果,背后的安排、对规则的运用,都精彩绝伦
P2P网贷的风险整治工作具体、细微,但为了行业健康发展,仍然需要考虑如何建立对P2P网贷的长效监管机制
对于股权众筹,应当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允许其适当发展。我们呼吁加快《证券法》修改进程,为股权众筹的合法化提供法律依据
诸多限制性规定即将成为清理整顿行动的依据,此时公之于众,除了要符合法治要求、公开化和透明化目的外,还有另一层涵义,就是要安抚公众和教育投资者
尽管经过千呼万唤,《办法》才姗姗出台,但《办法》只是构建了对P2P网贷监管的基本框架,还需要一些具体的配套制度,才能落地运行
媒体查阅备查文件,理论上有争议,但目前看起来合法;宝能抹黑备查文件的信息,听起来有合理性,但法律上没依据,合法性值得怀疑
大战至此,已经脱离了规范的商战层面,进入了我们熟悉的中国式商战。规范的商战,一般在法律层面展开,现在已经脱离了法律层面。各方实名或者匿名爆料,无论真假,都是直指下三路,一副不把对方送入监狱不罢休的样子
如果独立董事张利平是因为关联关系回避了表决,则法定总票数只有10票,10X2/3<7,现在有7票赞成,万科的董事会决议当然获得了通过